近期“养路费重启”的传言引发燃油车主集体不满,核心争议在于是否让燃油车独自承担公路养护成本。要回答“公平吗”,需先理清养路费的演变逻辑与当前矛盾的根源。
一、养路费的“前世今生”:从“固定收”到“按油收”

2009年之前,养路费是按车身重量按月固定征收(如2005年上海小型车190元/月·吨),即使车停着不开也要交,因“一刀切”不合理被取消。随后国家将养路费并入油价,改为“燃油税”——每升油含约1.52元税费,本质是“多用路(多耗油)多缴费”,既体现了“使用原则”,也鼓励节能减排,曾被视为更公平的机制。
二、当前矛盾:新能源车的“缴费空白”让燃油车“背锅”
如今情况发生两大变化:
1. 养护成本激增:2008年前后大规模建设的公路已进入15年使用寿命周期,需大规模养护维修,资金需求陡增;
2. 新能源车“不担责”:新能源汽车市占率超30%,纯电车主既不用交燃油税,也无替代缴费机制,导致养护资金年缺口达3000亿元。
此时若“重启养路费”仅针对燃油车,相当于重复征收——燃油车主已通过油价支付了“养路费等价的燃油税”,再额外收费,等于让他们为新能源车的“缴费空白”买单。比如一辆燃油车每年加油1000升,已交约1520元燃油税(含养路成本),若再收每月200元养路费,一年多交2400元,这显然不公平。
三、公平的关键:让所有道路使用者“共担成本”
争议的核心不是“要不要收养护费”,而是“是否覆盖全体车主”。国际经验早已给出公平方案:
• 美国得州对电动车主征收年费(补偿道路损耗);
• 德国实施货车电子收费系统(按里程计费);
• 新西兰针对柴油车启用里程计量收费。
这些做法的本质是让所有使用道路的人共同分摊成本,而非让某一群体单独承担。若我国要解决养护资金缺口,应建立燃油车+新能源车的统一缴费机制(比如利用北斗系统按里程计量收费),补上新能源车的缴费空白,而非让燃油车“独自扛亏”。
结论:仅针对燃油车的“养路费重启”,完全不公平
若养路费重启只针对燃油车,是将“新能源车的缴费空白”转嫁到燃油车主身上,违背了“谁使用谁承担”的公平原则。真正公平的方案,是让所有道路使用者(燃油车+新能源车)共同承担养护成本,而非让燃油车成为“冤大头”。
简言之:养路费可以收,但得所有人一起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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